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歐盟委員會(huì )提出《歐洲氣候法》修訂案 設定2040年減排目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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歐盟委員會(huì )2日發(fā)表聲明說(shuō),已就《歐洲氣候法》提出修訂案,設定到2040年將溫室氣體凈排放量較1990年水平減少90%的目標。歐盟委員會(huì )還建議引入碳信用額度等機制,以緩解歐洲在實(shí)現減排目標過(guò)程中面臨的壓力。
《歐洲氣候法》確立了歐盟到2050年實(shí)現氣候中和的長(cháng)期目標,并設定了到2030年將溫室氣體凈排放量較1990年水平減少55%的中期目標。作為下一階段目標,歐盟委員會(huì )曾于2024年2月提出,到2040年將溫室氣體凈排放量較1990年水平減少90%。一些歐盟成員國對此持反對意見(jiàn),認為這樣的目標不現實(shí)。
歐盟委員會(huì )表示,本次提案引入了多項機制,如自2036年起,成員國可通過(guò)購買(mǎi)其他合作國家的碳信用額度用于抵消排放,額度最高可相當于1990年排放水平的3%;將永久性碳清除技術(shù)納入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,抵消部分碳排放;為各經(jīng)濟部門(mén)間提供更大靈活性,如成員國可用交通或廢棄物處理領(lǐng)域的減排額度,彌補其他部門(mén)的減排不足。
2023年《巴黎協(xié)定》首次全球盤(pán)點(diǎn)要求,包括歐盟在內的所有締約方需要在2025年11月于巴西貝倫舉行的《聯(lián)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》第三十次締約方大會(huì )(COP30)之前,提交2035年更新版國家自主貢獻目標。歐盟委員會(huì )表示,這一目標應以2040年減排目標為基準推導而來(lái)。
根據聲明,下一步,新提出的修訂案將提交歐洲議會(huì )和歐盟理事會(huì ),根據普通立法程序開(kāi)展協(xié)商并推動(dòng)通過(guò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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